01
备考指导
基础考点;
02
重点归纳
1.合同诈骗罪
(1)合同诈骗罪中的“合同”---经济合同
即合同的文字内容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利润,至少对方当事人应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。质言之,合同的“标的”最终会流向市场,而不仅仅是在合同双方之间流转。
(2)非法占有目的。该目的既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产生,也可在“签订、履行”合同过程中产生。只要在获取财物(既遂)之前,产生非法占有目的,并且有诈骗行为,即可构成本罪。
2.非法经营罪应如何限制适用
(1)非法经营行为必须违反国家规定。根据《刑法》第 225 条规定,非法经营罪是指“违反国家规定”的非法经营行为。《刑法》第 96 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,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,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、规定的行政措施、发布的决定和命令。”
(2)非法经营行为必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才能认定为犯罪。
(3)非法经营罪是一种经营行为,如果不涉及“经营”,不应认定为是非法经营罪。
【注意】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考题,应明确如下原则:
(1)非法经营罪是口袋罪,能定其他罪名的,尽量不定非法经营罪:
(2)凡是国家限制、禁止经营的,需要经过(行政)许可才可以经营的,不经过允许而实施的,都是非法经营罪;
(3)近年来新增加的非法经营罪的表现形式,以及从非法经营罪中独立出去成立新罪
名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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