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所有犯罪都有行为对象,如聚众淫乱罪
不是所有犯罪都有行为对象,如聚众淫乱罪
1、身份犯的迷惑性题目:
1)、强奸罪,比如女性可以构成间接正犯在内的任何形式参与到强奸罪中
2)生产、销售。。。。罪:不是身份犯,因为生产销售后了才构成,而身份犯必须是行为前已经获得的身份
对于自然人只需要注意身份这个考点
自我设定排他性支配:在当场你不救,没有其他人可以去救
第三章 不法要件
一、行为主体
1、所有的抢劫行为都可以评价为盗窃。
2、行为主体的身份是实施犯罪时的身份。非法行医罪是典型的消极身份犯。真正的身份犯影响犯罪的成立,不真正的身份犯影响刑罚的轻重。
3、疑似身份犯。单位犯罪,双罚制,双罚制例外。法定的单位犯罪的三种形式;疑似单位犯罪表象而不是单位犯罪的4中情形。
二、危害行为
(一)、分类:实行行为/预备行为;作为/不作为
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形态的犯罪;侵占罪不是真正不作为犯。
(二)、不作为:
1、成立不作为犯须满足的三个条件:
结果回避可能性/作为可能性/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的
2、不作为犯作为以为的发生根据:
(1)自我设定的排他性支配:
危险源支配//法益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//自愿承担义务//先前行为
(2)法规范、制度或者体质安排产生的持续姓保护监管义务
(3)离开法律层面谈“不作为无意义”。
三、行为对象
行为对象是法益的载体,二者涵义不同。
不是任何犯罪行为都有行为对象。如:聚众淫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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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8.1